一、资助基金的来源
资助基金来源于社会上的单位、团体、个人等捐赠的资金。
二、资助形式
1、定向资助:捐赠人资助一名或几名员工,一般每人每年2000元,特殊情况下捐赠人可自己设定资助标准(一般不低于每人每年2000元);
2、非定向资助:不限捐赠数额,资助款进入学校爱心基金专项经费,由员工资助中心统筹安排资助。
三、资助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未受过违纪处分;上学年无重修。
2、学习认真勤奋,成绩优良。
3、符合捐赠者合理意愿。
四、资助程序
1、确定捐赠者意愿并公布资助信息;
2、以员工本人申请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推荐受助员工名单并公示;
3、捐赠者确定资助对象,签订资助协议并捐款;
4、发放资助款。
五、资助反馈
1、受资助员工应与捐赠人保持联系,经常汇报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情况,员工资助中心负责每年向捐赠人进行一次受助员工学业汇报,并及时将受助员工的学籍变动情况通报捐赠人。
2、受资助员工应勤奋节俭并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以回报社会。如发现受助员工有生活铺张浪费、向捐赠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行为,则取消受助资格。